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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科技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行政人员考勤请假管理制度
 
 
 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行政人员的纪律建设,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能,结合本院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一、考勤对象: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行政人员,包括:正副职院长、正副职书记、教学秘书、行政秘书、学生辅导员等工作人员。
二、作息时间:
    1、夏季作息时间:上午:8:00——12:00    下午:3:00—— 5:30
    2、冬季作息时间:上午:8:30——12:00    下午:2:30—— 5:00
三、请假方面:
    1、半天—1天需经院办批准;
    2、2天以上需经院领导批准;
    3、婚假、病假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;
    4、培训、进修等,除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外,还要考虑学院工作实情;
    5、学校、学院大型活动及相关会议,行政人员不得无故缺席;
    6、学校、学院安排的各类值班,行政人员不得无故缺席。
 
湖南科技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
2015年3月1日